朝天区“三措施”助推环保税顺利开征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8-00031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8-04-12 |
发布时间: 2018-04-1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是强化工作对接,凝聚强大合力。按照省、市两级上级机关要求,区环保局配合地税部门完成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以及数据传递工作,着力形成信息交换、协同监管等工作机制,准确掌握辖区内排污费征收情况,互动解决环保税开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治税合力,推动环保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完善制定了信息共享机制、复查复核机制、联合排查等机制,有效确保环保税有关涉税信息完全共享。对税务部门发现纳税人异常申报、纳税人的涉税举报等问题,立即启动联合机制,进行先插核查,实地调查取证并按照先关程序办理。同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环保税纳税企业每年联合检查不少于1次,对特备重大的环保税问题,两部门实行一事一议。
三是抓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区环保局对前期排污费缴纳企业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提升环保税的认知度,为环保税顺利开征奠定坚实基础。积极支持、协助地税部门开展工作。同时选派专人到环保税办税窗口接受纳税人的咨询、辅导,助推环保税顺利开征。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完善制定了信息共享机制、复查复核机制、联合排查等机制,有效确保环保税有关涉税信息完全共享。对税务部门发现纳税人异常申报、纳税人的涉税举报等问题,立即启动联合机制,进行先插核查,实地调查取证并按照先关程序办理。同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环保税纳税企业每年联合检查不少于1次,对特备重大的环保税问题,两部门实行一事一议。
三是抓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区环保局对前期排污费缴纳企业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提升环保税的认知度,为环保税顺利开征奠定坚实基础。积极支持、协助地税部门开展工作。同时选派专人到环保税办税窗口接受纳税人的咨询、辅导,助推环保税顺利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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