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
索 引 号 : 008462250/2018-00009 |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2018-04-13 |
发布时间: 2018-04-1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4月12日,区公安分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案件移送起诉质量等问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侯光琼、分局党委专职副书记张仕国以及两单位内设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检察院通报了分局近期移送起诉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与会人员就刑事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和模糊认识进行了讨论交流,并围绕案件在法律适用及证据收集等方面展开了深度讨论,重点就如何提高案件移送起诉质量进行了进一步沟通。期间,检方提出指导意见,一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要做到案件定性准确,把握好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要有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收集意识,注重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对达到“轻刑快处”标准的同类型案件,要按照相关流程采取“集中送案、集中审核、集中开庭”的方式,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区公安分局表示,一是分局将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注重工作衔接,确保案件在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依法、高效办理。二是对移送起诉的案件,各办案单位及法制部门应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案件高质量、高标准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三是对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办案人员要按照侦查提纲,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补侦并移送检察院,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会议中,两单位还对刑法修正案(九)新罪名伪造、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的法律适用和基本证据要求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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