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注重“三个结合”创新经济责任审计
索 引 号 : 008462461/2018-00022 |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18-04-17 |
发布时间: 2018-04-1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1)经责审计与区委巡察相结合。制定年度经责审计计划前,主动与区委巡察办对接,使审计项目计划与巡查计划趋于一致,并整合力量同步开展项目实施,这样既可资源共享、互相借鉴、形成合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避免了审计和巡查各自为阵、力量分散,造成对同一单位重复监督。目前正在实施的转斗镇党委书记、镇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巡查工作实现了同步进场、同步部署、同步推进;(2)经责审计与重大项目稽查相结合。经责审计进场前,审计组与发改部门对接,将重大工程项目审计与重大项目稽查监管同步实施,共同推动重大项目规范管理、加快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质量;(3)经责审计与执纪监察相结合。在对被审计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审计时,与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同向,共同进行监督,促使被审计领导干部严格落认真实中央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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