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三加强”夯实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8-00023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8-04-18 |
发布时间: 2018-04-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是加强网报平台企业源头数据报送监管审查。以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要求网报企业认真建立好劳动工资统计电子台帐,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报送过程中,严格做到“数出有据”、“来源可查”“即报即审”,确保上报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可靠、逻辑合理。
二是加强异常数据“点对点指导”,确保数据质量。在针对上报数据对比审核过程中,对指标数据波动大、明显异常企业进行严格核查,点对点的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统计人员对劳动工资统计指标准理解和业务流程的熟悉掌握。从而夯实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工作,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加强劳动工资报表单位清查,确保“全面真实” “应统尽统”。认真开展劳动工资报表单位清理:对四下非私营、私营单位、已退库企业反复排查,及时剔除破产企业,修改已更名、合并、已退库企业单位名称与组织机构代码,重新纳入四下工资统计,将新增的或合并更名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单位进行认真清查,及时纳入四下非私营劳动工资统计,努力做到劳动工资统计“全面真实”、“应统尽统”。
二是加强异常数据“点对点指导”,确保数据质量。在针对上报数据对比审核过程中,对指标数据波动大、明显异常企业进行严格核查,点对点的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统计人员对劳动工资统计指标准理解和业务流程的熟悉掌握。从而夯实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工作,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加强劳动工资报表单位清查,确保“全面真实” “应统尽统”。认真开展劳动工资报表单位清理:对四下非私营、私营单位、已退库企业反复排查,及时剔除破产企业,修改已更名、合并、已退库企业单位名称与组织机构代码,重新纳入四下工资统计,将新增的或合并更名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单位进行认真清查,及时纳入四下非私营劳动工资统计,努力做到劳动工资统计“全面真实”、“应统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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