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李理现场督查潜溪河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8-00041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8-04-25 |
发布时间: 2018-04-2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近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理带领区环保、水务、农业、交通等部门到潜溪河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督查。
李理副区长一行实地查看了潜溪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生存在的问题,现场听取了相关问题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责任主体及具体整改措施。
李理强调,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和底线,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要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对存在一级保护区内有两户农户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调整水源地保护区;对一级保护区内取水口处存在交通穿越问题要立即设置隔离墩、隔离沟,将国道上汇集的雨水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液体排放至水源保护区下游以外;对二级保护区内有农业种植土地问题要规范农业种植范围,加强监管,限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李理强调,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和底线,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要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对存在一级保护区内有两户农户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调整水源地保护区;对一级保护区内取水口处存在交通穿越问题要立即设置隔离墩、隔离沟,将国道上汇集的雨水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液体排放至水源保护区下游以外;对二级保护区内有农业种植土地问题要规范农业种植范围,加强监管,限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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