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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8-0005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成文日期: 2018-05-02
发布时间: 2018-05-02 发文字号: 广朝农函[2018]22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义务,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根据4月2日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工作安排与要求,为切实做好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安全发展为理念,以“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要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压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确保2018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充分认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与管理的重要性,在认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管控预防机制,完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农村能源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季节和高风险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农村户用沼气

1.加强安全使用检查。检查管线、炉具等设施是否老化,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张贴,使用须知内容是否清楚。

2.建池、维修、进出料等施工及管护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和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施工作业,做好安全保护,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3.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沼气池出料口要做到安全覆盖,防止人畜掉入池内发生意外,出料口、用气场所等关键位置,要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

4.做好关键环节宣传,利用报纸、公益广告、短信、宣传画(册)、印发使用须知等多种形式,指导农户安全使用沼气,帮助农户掌握安全用气、日常管理、发生意外后的正确处置等常识,切实提高农户的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沼气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5.规范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新建沼气池和老旧沼气池大修后,要将安全使用手册和挂图的发放、安全使用知识和救护知识的培训、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立作为户用沼气池建设的必要内容,给农户宣传到位。对因各种原因废弃不用的沼气池,要常态化摸排登记在册,及时督促农户进行填埋,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沼气技术员对辖区内的沼气生产安全巡查做到全年全覆盖,按照痕迹管理要求做好巡查记录,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二)各类沼气工程

对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新村集中供气沼气工程、污水净化沼气池等各类沼气工程,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交付到投入运行各个阶段,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全员化、全方位安全管理。

1.加强源头防控。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和沼气工程业主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等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严格资质准入,确定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等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将防雷、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纳入沼气工程建设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2.加强施工过程防控。要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履行职责,认真组织施工。业主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日常监管,对施工单位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纠正。施工单位要将安全管理编入施工组织方案,对地下深坑、地上高大罐体等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施工现场要配备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监理计划,及时发现、监督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沼气专用设备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或产品说明书规范安装。

3.加强营运阶段防控。沼气工程的运营单位或个人要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要加强对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熟知沼气工程处理工艺及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要建立对沼气工程及周边环境、发酵罐体、供气线路、用气终端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测、巡查机制,制定监测、巡查记录台账。在沼气工程设施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严禁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要向沼气用户宣传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

工程建成后未稳定运行或闲置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要及时组织施工、运营单位对工程设备设施进行排查,排除运行隐患,将工程检修情况记录存档,并尽早启动运行。

4.加强监管力度。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要对辖区内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情况加强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将沼气工程安全设施设备作为工程建设的关键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整改完善后方能投入运行。要建立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对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培训等情况如实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沼渣沼液综合利用与生态循环农业

进一步扎实推进农业生态种养循环模式,依托已建和在建农村沼气项目工程,因地制宜开展“三沼”(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推广庭院经济微循环模式、家庭农场小循环模式和产业园区中循环模式等种养循环农业模式,有效变废为宝。落实沼渣沼液运输的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沼气服务车使用者购买车辆保险,指导农户正确用气、施肥,防止出现因缺乏技术、操作不当等对农业生产、畜禽养殖、果蔬种植等造成损失。

(四)加强重点季节和高风险时段的防控

大小春农业生产用肥高峰期、春秋季沼气建设黄金期、夏季高温洪水期以及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重要时节,历来都是农村能源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提前部署农村能源安全工作,把重点时段安全工作及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农村能源安全管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能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目标任务考核,明确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二)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要建立农村能源安全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无死角的检查机制。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在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同时,每季度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对已建和在建的农村能源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结合农村能源转型发展的新形势,重点检查户用沼气的使用情况、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生产和使用情况、专用车辆(设备)安全管理使用情况,对废弃沼气池要及时填埋。要完善检查记录存档制度,制作检查表格,实行对表检查。

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将结合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进行抽查。抽查的重点包括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宣传机制建立情况、项目管护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检查资料归档情况等。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四落实”,实现隐患上报、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对重大隐患要进行督办、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三)提升沼气安全意识

1.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要结合“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普及农村沼气生产知识,增强全民意识,促进农村沼气安全形势稳定。要积极主动,认真组织开展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相应活动,使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2.要建立农村能源安全事故后期处置机制。沼气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信息,迅速反应,并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要本着“尽快消除影响,确保稳定”的原则,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四)狠抓宣传培训,努力提升防控能力

1.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媒体,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深入广泛地宣传农村能源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要结合《安全生产法》要求,采取制作公益性安全警示广告、发放安全宣传挂图、安全手册、悬挂标语横幅、开展安全知识宣讲、组织安全救护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农村能源安全工作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宣传,使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3.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办培训班、专家讲座、应急演练等方式,对沼气用户、沼气物管员、沼气工程业主和管理操作人员等进行不间断、全覆盖培训,提高用户及从业人员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8年4月3日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办公室2018年4月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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