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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21年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及“四位一体”防汛安全责任人的公告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1-04944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8-18
发布时间: 2021-08-1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切实做好2021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区尾矿库企业防汛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防汛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尾矿库“四位一体”防汛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特别是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事故,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将调整后的2021年全区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及“四位一体”防汛安全责任名单公告如下:

附:广元市朝天区2021年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及“四位一体”防汛安全责任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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