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约谈办法出台 出现这4种情况将被约谈 » 详情
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约谈办法出台 出现这4种情况将被约谈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1-05193 发布机构: 四川日报 成文日期: 2021-08-30
发布时间: 2021-08-3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我省近日出台《四川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管理效果不佳等情况的约谈工作。

《办法》规定,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约谈工作,负责约谈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约谈准备、沟通协调、约谈组织、文件管理、督促整改等工作。由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主持约谈,视情况邀请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约谈,约谈对象为市(州)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

《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对习近平总书记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禁捕退捕工作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不力的,或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督办事项落实不力的,对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引发到省政府有关部门以上层级信访或群体性事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发生规模性非法捕捞、重大案件(事件)引发负面舆情,或对非法捕捞执法监管不力经农业农村厅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为确保约谈成效,《办法》要求被约谈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约谈方。约谈方应对照整改方案审查整改情况,并视情况组织现场核查。对约谈整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或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由约谈方视情况采取函告、通报、专项督查等措施,并移送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处理。(记者 邵明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