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府办发〔2021〕38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朝天区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朝天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1-06324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1-10-21 |
发布时间: 2021-10-2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曾家山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朝天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朝天区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广朝府发〔2015〕98号)和《朝天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广朝府发〔2016〕13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