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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污染跨界协同治理,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川渝协同立法保护嘉陵江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1-06935 发布机构: 新华社 成文日期: 2021-11-29
发布时间: 2021-11-2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嘉陵江是流域面积最大的长江支流,也是四川、重庆两地的母亲河之一,为共同保护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维护水生态安全,川渝两地省级人大常委会25日分别表决通过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这是两地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

据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人介绍,嘉陵江水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影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近年来,川渝两地通过共同开展水污染联防联控,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由于跨界河流一体化治理力度不够、环境监测体系不统一、环境准入和执法标准不一致,仍然存在部分跨界支流水质达不到水域功能要求、小溪小沟生态基流断流时有发生等问题。开展协同立法,是依法加强污染跨界协同治理,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需要。

据了解,两地此次协同立法划定了适用范围、协同原则和协调机制,并从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规划编制、应急、执法等13个方面,对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标、共建、共治、共管作出了详细规定。

此次协同立法明确,两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健全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的要求,推进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研究解决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数据互通共享。(记者 周闻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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