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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降低部分车型车船税年基准税额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2-01674 发布机构: 四川日报 成文日期: 2022-04-06
发布时间: 2022-04-0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日前发布公告,降低部分乘用车和摩托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

此次降低部分车型车船税年基准税额,旨在深入实施减税降费,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

公告明确,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12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66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12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2400元;4.0升以上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3600元;摩托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36元。

纳税人已按原年基准税额缴纳2022年度上述乘用车和摩托车车船税的,可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记者 吴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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