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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压实三级责任 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912/2022-034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5-12
发布时间: 2022-05-1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压实乡镇属地责任。落实属地排查整治责任,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亲自上阵,靠前指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配置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履职的良好局面。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院和福利机构、农村生产经营性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建筑安全检查,彻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压实使用主体责任。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履行安全检查义务。严厉打击非法建设、“四无”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对违法违规使用的安全责任人依法查处、联合惩戒。严格房屋建设规划管理,严厉打击未经规划批准的修建、搭建(含加层)、居住房屋改变为经营性房屋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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