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科局“三举措”全面加强实验教学“危化品”的管理与应用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22-019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22-05-17 |
发布时间: 2022-05-1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是强化风险管控,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朝天区数字校园云平台危化品管理台帐和省教育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危化品风险管控台帐双帐统一,严格危化品使用审批程序,要求实验教师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在平台上开出实验通知单,根据实验需求开出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主管安全副校长审批后,实验员根据申请与另一名管理员发放药品和及时回收剩余药品。目前全区入库各类危化品43类,数据246条,合计660941g(ml),申报使用危化品开展教育教学数据556条,审核通过480条,库存558285g(ml)。
二是实施集中管理,严格分段使用。 各小学按片区将科学危险化学品盐酸、高锰酸钾集中统一存放在当地初高中或九年制学校,当有实验需求时,各小学向当地初高中或九年制学校提出需求,领取使用。小学科学常用的酒精等易燃药品,由小学安全管理部门与防疫物资等统一专室管理。初高中和九年制学校按要求配备设立危化品专柜和专库,双人双锁;每间危化品保管室安装视频监控两处(进门处与室内全景),并与区公安分局天网专线连接,目前全区9所九年制和单设中学、教科局、公安部门都实现实时调度与查看危化品保管情况,确保无安全隐患。
三是主动协调配合,健全协同机制。区教科局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确保废弃物的处置安全无污染。各校自行采集便于运输和存放的耐酸碱废弃物收集桶,贴上明显标签存放在实验室。危化品实验结束时,学生将废弃物统一收集到桶内,当废液渣满一桶后,转移至危化品室存储。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危化品处置要求,联系相应有资质处置部门,学校将废液(渣)桶移交给相应部门进行处置(可能会有费用产生)。每学期,区电教站、安后股针对有危化品的学校,进行2次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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