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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天区城区部分路段变型拖拉机禁行的通告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22-0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时间: 2022-05-3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通告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关于朝天区城区部分路段变型拖拉机禁行的

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引发交通事故多。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121号)精神,2025年底务必实现全省范围内存量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目前在我区农机监理机构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已于去年清零,提前完成目标任务,但辖区内仍有悬挂外省或省内外市牌照的外籍变型拖拉机运行。为全面消除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按照《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广元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变型拖拉机禁行路段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农函〔2022〕5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6月1日零时起,清风大道一段(清风峡)一转盘路、明月大道(潜溪河大桥)一转盘路进朝天区城区道路实行变型拖拉机24小时禁行。

二、变型拖拉机违反规定在禁行道路上通行、停放的,由公安交警和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处理。扰乱公共秩序或者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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