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长江禁捕”工作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22-065 |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2-08-16 |
发布时间: 2022-08-1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持续推进“长江禁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强宣传。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执法人员一手抓执法检查,一手抓宣传引导。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向商家详细讲解了此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营造齐心共护长江鱼的良好社会氛围。
严购进。明确禁止商场、超市、水产、餐饮等经营单位购进野生水产品,要求各单位购进的水产品必须索证索票,并做好进货查验。
管销售。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检查方式,查看有无销售野生水产品,实地检查各店“长江禁捕”政策执行情况。要求各店不得通过店招、菜单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宣传销售野生水产品,更不得以养殖水产品冒充野生水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今年以来共检查商户2千余户次,查办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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