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496/2022-078 |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2-10-12 |
发布时间: 2022-10-1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全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经研究,现决定2022年度在朝天辖区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和方式
清理对象: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清理方式:包括督促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歇业申请、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
二、已经不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及时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退出市场经营。
三、因疫情等客观原因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暂时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选择歇业登记,我局提供歇业制度政策咨询和歇业备案登记,3年之内可以随时恢复经营。
四、按照清理吊销工作要求,对凡是不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不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歇业登记,被认定为“僵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我局2022年度清理吊销工作现已启动,12月30日结束。
五、凡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将直接纳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凡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其不良信用记录将直接与有关个人信用关联,造成个人征信受损。
请全区广大市场主体珍惜企业信用和个人征信,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