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2-04499 | 发布机构: 新华社 | 成文日期: 2022-11-07 |
发布时间: 2022-11-0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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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3日对外公布,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主动扩大进口,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增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上海淮海新天地进口贸易功能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两江新区、广东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等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截至目前,进口示范区已达43个。
这位负责人指出,新设立的进口示范区要从各自地区开放实际出发,切实强化贸易促进和贸易创新两大功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示范引领四大作用。欢迎各国贸易商和投资商与进口示范区深化务实合作,共同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共享中国开放发展机遇。
这位负责人介绍,中国已连续13年稳居全球第二大进口国,是210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市场,60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出口市场。今年上半年,中国进口占世界进口比重达10.6%。超大规模进口有力促进了各贸易出口国经济发展和国内就业,也有力支持了国内生产保供和改善民生。(记者 谢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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