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四川首次表彰河湖长制工作 我市3个集体8个人上榜 » 详情
四川首次表彰河湖长制工作 我市3个集体8个人上榜
发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机构: 广元日报
【字号:
打印

近日,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全省河湖长制工作100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我市3个集体8个人上榜。

市水利局、旺苍县嘉川镇石龙村、青川县七佛乡人民政府被表彰为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科长王永森、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翟广生、旺苍县木门镇党委书记向欣、青川县观音店乡党委书记何平、剑阁县河湖管理保护总站站长蒋晓强、利州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宏扬、昭化区水利局工程师罗显军以及朝天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恩被表彰为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四川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激励机制,2020年、2022年先后对全省成绩突出的160 个集体和1077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2022年、2023年累计统筹安排350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对考核综合排名靠前和进步最大的市(州)进行激励,对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市、县给予配套激励。此举充分调动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创先争优、比学赶超、深入实施河湖长制的积极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