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核定公布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 沉船水下文物保护区的批复 国函〔2024〕66号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4-01638 | 发布机构: 国务院 | 成文日期: 2024-05-10 |
发布时间: 2024-05-1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公布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
沉船水下文物保护区的批复
国函〔2024〕66号
文化和旅游部:
你部关于报请核定公布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水下文物保护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国务院核定你部报送的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水下文物保护区名单,现予公布。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水下文物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科学制定保护规划,明确具体保护措施。充分发挥水下文物的作用,加强水下文物价值研究阐释和展示利用。组织开展水下文物保护执法工作,加强执法协作,确保水下文物安全。
国务院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
水下文物保护区名单
(共计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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