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朝天区城镇开发边界
局部优化方案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发〔2023〕19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区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根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相关规则,对我区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现将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示如下。
一、局部优化方案
(一)调入情况。本次局部优化涉及调入地块共计13个,面积2.5974公顷,均位于曾家镇。根据《广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入地块现状规划分区为乡村发展区、生态控制区。
(二)调出情况。本次局部优化涉及调出地块共计5个,面积约2.5984公顷,均位于曾家镇镇区。根据《广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出地块现状规划分区为城镇发展区。
(三)优化分析。调入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地块紧邻城镇开发边界,公共服务、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合理性覆盖,有利于地块的整体开发建设。调入地块已避让资源环境底线、历史文化保护区、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全域综合整治项目,不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
(四)优化结果。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内调整满足调出地块面积及增量空间与调入地块面积及增量空间的面积基本不变,经局部优化后,朝天区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保持为16.3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为2.57平方公里,与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朝天区城镇开发边界新增扩展规模一致。优化地块涉及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分区用途变化,调入地块下一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将落实为城镇发展区,调出地块下一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将落实为乡村发展区,符合规划分区管控要求。优化后对周边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空间结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分区无影响。
二、公示说明
公式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共10日。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意见受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组
电话:0839-8622373
附件:2024年度朝天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PDF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