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事务中心“三举措”强化区属国企资产监管
一是摸清资产底数。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针对24家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全区国有企业底数,提升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实效。
二是盘活闲置资产。建立全区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台账,引导国有企业采取积极措施,通过租赁、公开处置等方式进行资产盘活,其中住房类资产通过公开挂网拍卖,实现资产处置收益299.9万元;租赁收益70万-100万元,切实推动国有资产经营保值增值。
三是强化动态监管。组织全区24家区属国有企业填报企业财务快报,严格财务快报数据提取、审核、汇总等程序,完整准确反映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坚持常态监管+动态监管协同发力,着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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