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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三举措”有效防范化解区属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隐患
发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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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风险意识。坚守区属国有企业稳增长的工作底线,加强各类风险管控,聚焦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金融风险等,强化实时监测预警,3次对临期债务发出提示,督促企业及时还款。

二是规范资产交易行为。实现项目融资全过程监管,截至目前,严格按程序审核4件融资项目,监管实效不断增强。严格落实资产报废、处置及股权转让等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按照新《公司法》要求,谋划成立企业董事会内部审计监督委员会,多层次构建“纪巡财审”内外并举的监督新格局,持续做好重大风险评估监测和及时处置,严控重点领域风险,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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