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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三举措”做深做实国资监管工作
发文日期: 2024-07-29   发布机构: 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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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实施区属企业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2023年度薪酬核定和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一企一策制定2024年区属企业绩效考核目标。按照新《公司法》要求,谋划成立企业董事会内部审计监督委员会,多层次构建“纪巡财审”内外并举的监督新格局。

二是风险管控认真开展。严格落实资产报废、处置及股权转让等审批程序,审核融资项目8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聚焦企业债务、投资等金融风险,实时监测预警,对临期债务3次发出提示,严防债务逾期违约。

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压紧压实。印发《朝天区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国资国企集中应急演练1次,专项应急演练2次,增强国企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成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2个,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30余个,现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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