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切实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索 引 号 : 008462912/2024-049 |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11-19 |
发布时间: 2024-11-1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建立资金档案。严格执行《广元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开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与监管单位、开户银行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目前我区线上预售监管项目8个。
严格资金拨付。执行三级审批流程制度,对申请预售款的项目,坚持实地查看工程进度,按工程进度拨付预售资金,认真核实工程款用途相关资料及监管账户余额表,确保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加强监督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在售项目开展不定期抽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不按照规定使用预售资金、资金不能足额存入监管账户逃避资金监管的行为,立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记入开发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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