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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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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电话:0839-8623563;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潜溪路一段73号)。

一、总体情况

按照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 年度,充分依托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官方权威平台,秉持公开透明、全面及时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各类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公开范畴全面覆盖工作动态、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详尽资料、污染源监管数据以及环境监管执法全过程信息等关键领域,累计主动公开信息达 99 条。同时,通过运营 “朝天环保在行动” 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群发信息 339 篇,目前公众号粉丝数量稳定在 110 人,有效拓展了信息传播的受众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 年全年,并未接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重要战略位置,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与工作流程。明确安排 1 名分管领导全面统筹、牵头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职责,精准把控工作方向与重点;同时配备 2 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职具体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细微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信息审核环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 “三审三校” 制度以及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信息审核机制,对每一条拟发布信息进行多轮次、全方位的严格审核,保障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合规合法,严谨细致地开展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政府网站为核心信息公开阵地,深度挖掘网站功能,持续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同时,积极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丰富信息发布形式,进一步提升信息传播的时效性与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 年度,在 “朝天环保在行动” 微信公众号上完整、准确地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检查等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此外,为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上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提升业务水平,为高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公开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把握不够精准。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够强,信息报送的质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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