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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文日期: 2025-03-06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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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十一、名词解释....................................(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1.履行出资人职责,做好相关事务性工作。

2.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

3.完成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等事务工作。

4.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等事务性工作。

5.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等事务工作。

6.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编制工作;搞好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和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等事务工作。

7.做好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搞好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配置和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履行国资中心出资人职责,对国有企业开展国企报表、工资预决算审计;持续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可行性研究评估相关工作;常态化开展国企退休人员移交工作;继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开展好2025年国资国企管理工作。

2.组织国资系统机关干部、国有企业干部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干部履职水平。

3.规范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4.完成区国投公司代区人民政府实施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景区人员及日常工作运转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977.6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421.8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977.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7.69万元,占78.5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0万元,占21.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97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69万元,占64.1%;项目支出351万元,占3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77.6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421.8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7.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1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72.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7.6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03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2万元,占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万元,占1.32%;卫生健康支出3.33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7.34万元,占0.9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72.26万元,占87.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4.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支出,包含基本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72.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6.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1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5.4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4.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会经费和景区运转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977.6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 491.25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35.4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351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款)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投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等方面的支出。
  (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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