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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文日期: 2025-03-06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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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7)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预算情况..................................(8)

(二)支出预算情况..................................(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9)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十一、名词解释......................................(1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农村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建议,研究大宗农产品收储运体系建设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6.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8.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培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和优质农产品品牌,强化农产品品牌保护。

9.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牵头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扑灭、阻击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8.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区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重点工作

1.突出特色,建设农产品“优势区”。以创建全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为契机,大力推进现代农业“3+3”产业体系。一是突出粮食生产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调优农业生产结构,2025年稳定粮油面积44万亩以上,12.57万吨以上。二是聚力做强特色产业。重点发展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三链同构”为统领,以“两线一环十点位”为核心,坚持生产供应链、精深加工链、品牌价值链一体推进,促进品种优质化、生产绿色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功能多样化、营销订单化,提升特色产业全链升级,提高综合效益。三是推进畜禽渔业发展。做好畜禽、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在重点乡镇规划建设肉牛冷配改良站、种牛羊扩繁场和母畜养殖基地,扶持种牛羊企业扩产提能;对有条件猪场进行改造提升,鼓励引进原种猪,在全区培育1—2家种猪场;继续支持广元灰鸡选育工作,力争将四川天冠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培育成国家级重点种畜禽育种企业。

2.强基固本,加速农业发展“现代化”。积极对上争取中省项目和政策支持,科学谋划编制2025年项目,坚持以产业为投资基础,推动旅游与农业、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灌站建设任务,加快实现农田“能排能灌、宜机作业”。开展好数字乡村与智慧农业工作,加快实施社会化服务和专合社培育项目,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品牌培育,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四川优质农产品云上展馆”等电商平台,拓宽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努力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

3.激发活力,用好增收致富“金土地”。做好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围绕宅基地改造、民宿发展、集体经济助力乡风文明发展、健全完善城镇农村垃圾污水管理市场化机制等方面大胆进行创新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区、乡镇、村、组”四级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体系。

4.高位推动,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区”。持续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进一步优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方式,聚集农业人才、资源、资本等要素,通过新模式、新技术、新方法,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学心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垃圾和污水治理,改变农村脏乱差现状,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5.筑牢底线,打造绿色生态“先行区”。持续推进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回收和农膜回收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和水生态修复,持续推行“减肥减药”行动,积极推进朝天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守牢农业安全生产底线,以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为统领,加强畜禽屠宰、农村沼气、农药使用等行业领域安全指导,动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广元市朝天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广元市朝天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广元市朝天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元市朝天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元市朝天区农业机械事务中心、广元朝天区蚕桑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4246.8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52.8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14246.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631.33万元,占6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5.03万元,占14.5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40.48万元,占17.8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1424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83万元,占13.63%;项目支出12305.01万元,占86.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4246.8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52.8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40.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3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40.48万元、农林水支出3355.75万元、其他支出83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5.0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2540.48万元,占17.83%;农林水支出3355.75万元,占23.56%;其他支出8350万元,占58.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引进人才费用16(项)2025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安家和生活补助支出。

2.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5年预算数为900.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事业支出04(项)2025年预算数为1038.9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01(款)病虫害控制08(项)2025年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2025年春夏动物防疫工作经费、2025年七盘关动检站工作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01(款)农产品质量安全09(项)2025年预算数为45.5万元(其中:安排上年结转资金39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房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经费和实验室监测流调经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01(款)农业生产发展22(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万元(其中:安排上年结转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粮改饲项目支出、2025年于蚕桑产业发展和2024年食用菌发展技术服务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长江十年禁捕、农业综合执法、2024年现代农业园区相关政策与资金审计非农非粮化疑点图斑核查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0.77万元(其中:安排上年结转资金0.7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行动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生产发展05(项)2025年预算数为667.44万元(其中:安排上年结转资金667.4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新型经集体经济项目、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千万工程精品村打造、2024年朝天镇朝天村明月峡生态水果采摘园、2024年川东北名特优食用菌产业集群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贷款奖补和贴息07(项)2025年预算数为37.04元(其中:安排上年结转资金37.04元),主要用于2024年小额信贷贴息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455.62万元(其中:安排上年结转资金424.12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项目管理、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4年农机化补助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编外长聘人员等支出。

公用经费21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长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经费增加。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或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业技术服务、渔政执法等。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890.48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4(项)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1980.15万元(其中:安排上年结转资金1980.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6(项)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560.33万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出。

3.其他支出229(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项)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8350万元(其中:安排上年结转资金83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7.2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2.73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业务用车2辆。本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4个,涉及预算17297.4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1723.99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16.3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3个,涉及预算15357.1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引进人才费用16(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行政运行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事业运行04(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来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病虫害控制08(项):反映物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农产品质量安全09(项):指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农业生产发展22(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产特色主导产业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行态环境保护等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生产发展05(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贷款奖补和贴息07(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杨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贷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4(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6(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其他支出229(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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