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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发文日期: 2025-05-08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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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
地方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局 资金使用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478.21 257.48 54%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76.03 176.03 100%
地方财政资金 302.18 81.45 27%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地方资金为省级救灾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等项目实施完毕完成支付。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完成紧急转移安置人员补助资金、紧急生活救助资金、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倒损房屋重建以及维修资金的发放。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通过项目实施,紧急转移安置1200人,对124户受损房屋进行了维修加固补助,对6016人发放了紧急转移安置补助,另有54户倒损房屋尚未完成重建,待重建完成再发放恢复重建补助与过渡期生活救助,保障了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发放人数 ≥141人 0人 项目正在实施
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户数 ≥54户 0户 项目正在实施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1200人 1200人
受损房屋维修加固户数 ≥124户 124户
出动抢险救援力量 ≥500人次 1620人次
投入防汛设备 ≥200件套 200件套
投入防汛物资消耗 ≥300件 300件
紧急转移安置补助资金发放人数 ≥6016人 6016人
质量指标 救助标准 不低于中省算账补助标准 不低于中省算账补助标准
应急救灾资金下拨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30天内资金下达率 100% 100%
应急救灾资金发放完成时间 2024年10月前 2024年10月前
损毁房屋重建及维修完成时间 2025年9月前 2025年9月前
成本指标 受灾群众救助资金 ≤463.21万元 242.48万元
应急抢险资金 ≤15万元 15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减少经济损失 ≥300万元 30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1次 0次
灾区社会秩序 稳定有序 通过抢险救灾,并对受灾群众发放补助,保障了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可持续影响指标 重建房屋质量 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物资持续发挥作用 ≥2年 2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投诉率 ≤1% 0%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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