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人民政府为“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川就劳办【2025】15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民主推荐、政治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人民政府为“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现将就业促进工作主要事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实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投诉和举报电话:0839-8622132(区人社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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