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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机关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5-03-06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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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机关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一)单位职能简介 3

(二) 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 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1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1

(一)收入预算情况 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2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4

(一)公务接待费 14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4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一)机关运行经费 15

(二)政府采购情况 1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5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5

十一、名词解释 1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朝委〔2019〕)7号)精神,设立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现改名为简称区水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②统一监督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区和跨乡镇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开展有关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③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内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和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④负责全区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⑤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区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⑥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⑦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⑧承担广元市朝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⑨指导全区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水务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区水务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⑩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完成固定投资21710万元,完成项目入库31002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完成签约项目1个,完成签约资金10000万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1693.33万元,特别是国债水利项目资金争取1.617亿元,排名全市第一。完成非税收入936.69万元。

2.河长制工作情况

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等“五大行动”,统筹推进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一是成立“28+45+186”名的区、乡(镇)、村“三级”河段长,设置13个区级联络单位抓实抓细年度工作。二是建立全区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合作机制,“三级”河段长累计巡河9000余次,发现解决问题43个,河道违法采砂案件下降至“零”。今年在我区承办川陕甘三省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夯实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和长远治理能力。三是完成叠溪河、徐中河、明水沟3条河流健康评价?。四是继续开展2024年河湖长制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2023年水利部驳回的156个问题图斑全面完成整改销号。五是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全区现有国家级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出入境断面、背景断面及交界断面40个,水库监测点位7个。

3.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林业、农业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水土流失协同治理,分解并完成2024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23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62.13%。二是严把审批流程,2024年,审批(报备)水土保持方案12件,督促已完工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接受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并现场核查。三是加强29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年,检查30余次,发出监督检查意见4份,责令限期编报水保方案5件,落实水土保持措施8处,督促5个项目完成水保验收,督促17个项目补缴水保补偿费。四是完成2023年水利部、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发现的3个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和整改销号工作。六是征收21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925.7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创历史新高。

4.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严控用水总量指标,2024年,全区总用水量未超“十四五”控制指标4300万m3。二是取水许可办理规范。按照程序新办、补办、延续取水许可证,办理延续4项,新办证3项,注销2项。协助市级延续办证1项、省级新办证1项。三是完成用水统计名录库建设,完成取水口核查129处,计量设施信息完善56处,电子证照治理工作60项,全区取水户取水计量率达65%以上,规模以上取水户全部接入“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自动监测完整率100%。四是开展取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排查无证取水2处,已整改1处,正在整改1处。五是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截至目前,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1家、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1家,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60%以上,全区35.7%的小区建成节水型小区,机关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100%。

5.农村水利工作情况

一是持续巩固农村饮水保障,投资400余万元,新建及维修各类供水工程110处,持续改善2558户9930人饮水安全质量。二是持续抓好小型水库维修整治,投资41万元,实施东山庙、淖池等6座小型水库坝坡清杂去乱、白蚁防治等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乡村水务示范乡镇,依托集中供水厂建设,成功将曾家镇、羊木镇申报为乡村水务示范乡镇,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集中供水规模化,目前建设进度达91%。四是抓好农村供水保障,全年深入乡镇排查饮水安全等问题24处,办理信访案4件,各类饮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68%,农村规模化供水率达26.45%,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88%。

6.防汛抗旱工作情况

2024年,共启动6次防汛应急响应,有效防范“7·17”云雾山镇中坝村山洪灾害,成功应对了多轮强降雨过程和“7·24”嘉陵江洪水过境,实现了洪涝灾害“零伤亡”。一是及时调整广元市朝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更新公示区、乡两级防汛责任人和主要江河、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点和涉水重点工程防汛责任人,健全完善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一对一”转移避险责任体系,印发《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从细从实把防汛减灾的具体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将防汛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印发《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汛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方案,共排查发现防汛安全隐患共23个,完成整改23个,同时,动态调整山洪危险区名录库,85个山洪危险区动态调整为82个,有效提高预警预报精确性,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加密会商频次、加强短临预报,充分发挥19处视频监控站点、45处自动监测站作用,及时、动态发布预警信息1.8万余条,为科学救灾避险提供了高效指挥和精准调度的决策依据。四是强化应急管理。修订完善了《朝天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朝天城区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全覆盖完成7座已建水库、1座在建水库、6座已建水电站、1座在建水电站和原85个山洪灾害危险区“两张图”预案编制和修订。5月12日,同步开展了多灾叠加临灾避险综合实战应急演练,实现演练全覆盖。建立区级物资储备仓库1个,乡镇物资储备点12个。储备防汛抗旱救援物资和急救设备共计20余项4万余件。充实各类应急队伍177支3914人,对乡镇两级分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和1279名灾害信息员,开展防汛减灾救灾业务培训2次,组织开展各类宣传6轮次,累计发放资料5000余份,悬挂标语30余幅,受教育群众超20000人次。

7.移民安置工作情况

我区移民安置工作主要涉及双峡湖水库工程及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移民后扶人口共计206人(本年度新增50人),全年分四期通过一卡通信息系统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补助9.36万元,保障了移民权益。2024年争取到位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00余万元,重点对朝天镇、中子镇、云雾山镇、大滩镇等乡镇的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人畜安全饮水、美丽家园建设等领域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进行改善,有效巩固了移民安置区的服务和现代化治理水平。

8.水利工程监管情况

全年,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8.778亿元,全年开展质量检查50余次,监管率100%,发现质量问题10处,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未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完工大沟水库工程、城区生态闸坝工程、双峡湖灌区工程、曾家镇集中供水工程等4个项目;新开工国债水利项目4个(源溪水库、井沟里水库、中子镇转斗河山洪沟治理项目、2024年小型灌区工程),完工2个(中子镇转斗河山洪沟治理项目、2024年小型灌区工程);新开工供水工程1个,即:大滩镇供水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正在加快推进望远山集中供水工程、云雾山镇集中供水工程等2个项目建设进度,主体均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扫尾;12月份新开工防洪治理工程2个,即:朝天区潜溪河宣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广坪河云雾山段防洪治理工程。

9.依法行政执行情况

紧紧围绕上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和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两集中、三到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要求,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6件、公平竞争性审查20余起,办理执法案件2件,移交1件。组织单位44名干部职工参与四川普法学法考法学习,提高干部法治素养,不断促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继续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共核查项目标段11个,发现问题2个,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对项目前期、招标过程、标后监管等方面加强重点核查,持续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对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立案2起,共收缴罚款10.98万元,均已结案,有序推动了我区水利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10.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坚持党规党纪为引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开展中心组学习8次、集中研讨学习10次、专题党课5堂,举办支部建设专题培训2次,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60次、党员大会20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先锋示范岗”等活动,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擦亮“栈道先锋*上善若水”党建品牌。召开全局干部大会4次、警示教育大会4次,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涵养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了水利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进行。2024年,我局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同时,荣获2023年度“大党建”考核“优秀”等次、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5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支出。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单位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6090.9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283.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共计1617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6090.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41.22万元,占28.5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7.58万元,占17.6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72.12万元,占53.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609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58万元,占11.72%;项目支出5377.34万元,占88.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090.9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283.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共计1617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7.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72.12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918.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72.12万元、其他支出9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7.5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67.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新增安排了区级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077.5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31.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保险及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保障。

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8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保险及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保障。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大沟水库及源溪水库前期可研报告编制。

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9万元,主要用于:河流水文水系调查及河流划界工作、河长制工作经费、龙洞背水厂遗留经费、水旱灾害防御经费、水利项目管理工程经费、水土保持专家技术评审费。

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保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编外长聘人员、生活补助、独子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0.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反对铺张浪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拥有公务用车编制数4辆,以往年度财政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申请,今年开始纳入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干部到工地开展工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683.1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2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7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为2025年起财政单独预算工会经费,以及人员调入增加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4个,涉及预算7836.8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 633.3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80.2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4个,涉及预算7123.3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保障。

(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保障

(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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